法制訊(于國興)日前,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某女子通過在交友網站偽裝背景,結婚后詐騙丈夫及他人6萬余元,被告人因犯詐騙罪,被集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0年5月,家住吉林省長春市的一女子在某社交軟件上結識一男子,該女子虛構自己是某大學在校研究生,一年后二人結婚。次年12月,該女子編造“德國留學行程”離開丈夫。2022年1月,她謊稱在德國感染新冠,需要治療并購買特效藥,先后兩次詐騙丈夫及公婆的錢財共計54242.52元;在與丈夫的婚姻存續期間,她先后又通過社交軟件結識兩名男子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同居,并騙取了二人共計7000元;該女子詐騙金額共計61242.52元。

集安法院認為,被告人某女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某女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責令被告人退賠違法所得,返還各被害人。
□ 法官說法
本案中,雖然女子詐騙的錢財大多是丈夫及公婆的,但未達成諒解,同樣適用我國《刑法》構成詐騙罪。
近年來,不法分子通過各種交友平臺以婚戀交友為名,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廣大群眾要以案為戒,在深入了解對方真實身份前,不要和對方有經濟上的來往,不要輕信對方的甜言蜜語,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感情騙局。當遇到侵害時,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中國法制新聞網責任編輯: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