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訊(羅增高 姜荃馨)2023年7月20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檢察院組織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兩名人員到港南區安瀾公園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2023年3月、6月期間,楊某伙同梁某在禁漁期內兩次攜帶電魚設備到貴港市港南區木格鎮的一條江里電魚,在第二次電魚時被港南區農業農村局和貴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當場查獲。楊某、梁某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使用電魚工具電魚的行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移送港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期間,經過檢察官的教育,二人認識到其行為給自然水域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愿意通過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復生態。
2023年7月20日上午,二人共同出資購買了經檢疫合格的12公分以上的鰱魚、草魚、鳙魚苗共12000余尾,并將魚苗運輸至港南區安瀾公園。在港南區檢察院檢察官的監督和熱心群眾的見證及幫助下,所有魚苗有序放流至郁江水域。
放流活動結束后,檢察官在現場通過以案釋法和發放公益訴訟宣傳資料的方式,向群眾宣傳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相關法律法規及非法電魚行為對水生態環境的危害。
“經過檢察官的教育,我們深刻地認識到在禁漁期內到江河里電魚是違法的,今后我們不會再去電魚了,還會提醒周圍的人不要去電魚。”楊某、梁某表示。
下一步,港南區檢察院將認真履行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打擊非法捕撈行為,維護良好的水生態環境,以“檢察藍”守護“荷城綠”。
中國檢察新聞網責任編輯: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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