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通報
近日,一則“洱源法院警車肇事”的信息引發網絡關注,我院高度重視,迅速開展核實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3年8月31日下午,我院司法警察李某樑等三人前往洱源縣拘留所執行公務。15時30分許,李某樑駕駛警車行駛至彌茨線時,與李某某駕駛的輕型欄板貨車在會車過程中發生側面刮擦,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洱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李某樑負事故全部責任,對李某樑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行政處罰。事故發生后,李某樑真誠向李某某賠禮道歉,交警部門主持雙方調解,9月6日下午,雙方已達成賠償協議并履行完畢。
我院已對李某樑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深刻檢討,并將按照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該事件的發生,說明我院對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我院將持續正風肅紀、加強管理。真誠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網民對我院工作予以監督。
洱源縣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早前報道:
近日,有網友報料稱,8月31日,她在下班途中與一輛車牌號為云LAII8警的警車迎面會車時發生側面擦掛,事發時警車未減速且在事后逃逸,結果交警判定稱對方“肇事駛離”。
肇事的警車。 圖片來源于當事人微博
當事網友李女士向媒體介紹,8月31日下午3點左右,她駕駛車輛返回洱源縣途中,與一輛警車會車,“當時我已經停車準備讓他,但是他車速特別快,也沒剎車,直接沖過來撞到我的車。發生擦掛后他不僅沒停車下車查看,反而直接開車跑了。”
李女士當即報警,等了近一個小時肇事警車才返回現場。“我的車倒車鏡給撞壞了,車身也有劃痕。”李女士稱,事故還造成自己身體輕微傷,同行乘車的同事手臂受傷。從李女士提供的照片看,涉事警車左側反光鏡也有擦掛痕跡。
交警部門判定涉事警車全責。不過,李女士對交警部門認定涉事警車屬“肇事駛離”的表述表示質疑,而且目前對方沒有給出合適的解決方案。
洱源縣交警大隊9月3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8月31日,李某樑駕駛車牌號為云LA118警的小型普通客車,沿彌茨線由南向北行駛。15時30分許,在行駛至彌茨線20公里500米處,與由北向南李某杰(即李女士)駕駛的車牌號為云L*****小型普通客車,在會車過程中發生側面刮擦,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李某樑違反會車規定,是造成此事故根本原因,應承擔全部過錯。”交警部門認定,發生事故后,李某樑未立即停車、未報警,駕駛肇事車輛駛離事故現場。
事故認定李某樑負該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杰無責任。
中國法制網摘編:亓淦玉 |